標題:醫院像Shopping Mall / 多利用雙向轉診 出處:MaruMagi部落格之拷貝經驗 時間:Wed, 28 Mar 2007 13:31:21 +0000 作者:zuyan 地址:http://maru.gates.tw/read.php/69.htm 內容: 今天早上去了醫院一趟,始因過年的時候吃了不該吃的東西,而且吃太好了,所以胃就又受不了了[emot]sweat[/emot],只好先去診所看,請他開轉診單囉,結果卡片故障了...[emot]fear[/emot],所以就先自費了。又跑了一趟健保局,換卡片。結果回診所時過期了[emot]anger[/emot]。 重點不在這裡,去到醫院的時候怎麼多了好多商店。真是無言。有美容中心、Coffee Shop、眼鏡店這這....。話說回來這還是小Case林口長庚才是真正的Shopping Mall 連花店、理髮店、7-11都有,難怪長庚是所有醫院最賺錢的。不過更要小心的是,因為病患到處跑,你也不知道他是什麼病所以危險指數很高,病人自己去也很危險的。之前新聞就有報過了。 某一些病不一定先要去大醫院看,先到診所去看,到大醫院檢查完後再轉回診所看就可以了,因為有些藥品必需先做某些檢查才能開藥,那檢查完報告出來了,才能使用的。 舉個例子:我直接去大醫院(區域醫院)看掛號費100元,部份負擔140元,所以基本的費用就240元,那診所的掛號費100元,部份負擔50元,所以到診所看150元就搞定了,持轉診單者只要部份負擔不用掛號費,另外,像我的是胃潰瘍(這次是發炎),開了Omelon這個藥,醫院只開7天(這部份就心知肚明就好),所以7天後就必需再回診拿藥。但是胃潰瘍不像感冒一樣,吃個一個星期的藥就好了,所以我就又回診所看,請診所的醫師調醫院的檢查報告,那就可以一次開28天的藥。一去一來這樣就差了多少還有時間。 通常胃潰瘍整個療程約4個月 醫院 240 * 4 * 4 = 3,840.- 看16次診 診所 150(診所) + 140(轉診) + 240(醫院看報告)+ 150(回診所) +150*3(每個月回診) = 1,130.- 看7次診 對了這個藥品還有部份負擔費用,醫院及診所都收這個就不明列了因為每種病都不同啦!! PS1.上回治胃潰瘍是前年(94)年底的時候了,每次回診因為是採先報到先看診,所以都要等超過兩個小時以上,因為是主任級的診人很多.... PS2.轉診不需要等人,都是過看過兩個後就輪到你了,這算是種特權吧!! Generated by Bo-blog 2.1.1 Release